9月立法會選舉雖然押後,但前香港眾志主席黃之鋒對於被選舉主任裁定無效(DQ)仍繼續出招,發起「藍鬥藍」行動,昨日去信民政事務局局長,指得悉部分擔任十八區民政事務專員的選舉主任,或持有外國護照及BNO,質疑有外國護照並非愛國表現,要求交代。

黃之鋒表明行動是要「等藍絲鬥藍」,他在信中提出四點,包括要求民政事務局提供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期間的選舉主任及其親屬,持有外國護照的人數及護照簽發國家等資料;質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委任選舉主任時,有否考慮有關人員持有外國護照會否在其核實參選資格時出現偏頗,以及有關人等是否願意放棄其外國國藉;是否同意持有外國護照並非愛國的表現;是否同意若選舉主任持有外國護照,卻質疑參選人不信奉《基本法》是「不誠實,甚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行徑」。

黃之鋒認為民政事務專員應效法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及梁振英夫人唐青儀,放棄外國護照。黃之鋒的信件除寄予徐英偉,更將副本抄送予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擔任選舉主任的各區民政事務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