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金管局指外國單方面制裁 在港無法律效力
08月08日
金管局因應美方的制裁行動發出通告,指由於過往未曾發生同樣情況,因而致函認可機構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說明金管局的相關要求。
局方明確指出,外國政府實施的單方面制裁舉動,不屬於國際針對性金融制裁制度的一部分,在港亦無法律效力。因此,根據香港法例,此舉並不向認可機構產生法律責任。
金管局表示,認可機構在評估是否繼續向在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單方面制裁舉動中,所指定個人或實體提供銀行服務時,其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應注意考慮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