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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福機構表示, 外傭在疫情下工作量大增, 不少僱主擔心她們出外會受感染, 令不少外傭在休息日被逼留在住所,無法跟同鄉朋友會面, 影響心理健康。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邀請多名外傭在網上講述工作情況。 有外傭指,由於少主停課長時間留在家,令她們工作量增加,需要全天候照顧小朋友之餘, 亦要做更多家居消毒工作, 但僱主未有向她提供更多休息時間及私人空間, 令她飽受壓力。

有外傭反映,即使是休假日都被迫留在家中,戶主更有時吩咐她工作,無法真正休息。有外傭指出,即使僱主容許她放假外出,但設有多種限制,包括不可見多於兩位朋友, 亦不可到人多聚集的地方及在街上進食等,令她感到不便。

社工指,外傭每周的休息日對身心健康非常重要,建議僱主除了選擇讓外傭留家,亦可改在平日放假,避免周日多人聚集。

政府提醒,僱主與外傭商討休息日安排時,應解釋當前的特殊情況,互相體諒,共同抗疫。僱主可鼓勵外傭留在家中休息或讓他/她們在平日而非週末放取休息日。如外傭選擇於休息日外出,出門時應佩戴口罩並盡量與他人保持至少一米距離,避免聚會及到人多擠逼的地方,並要時刻保持雙手清潔。
  
勞工處亦提醒僱主,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要求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安排另定休息日予外傭,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外傭另定休息日的日期。另外,如外傭同意,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但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若僱主在未得外傭同意下而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或不給予外傭休息日,均屬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