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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保就業」計畫的僱主要承諾計畫期內,受薪人數不能少於三月的受僱人數,否則要繳付罰款。計畫踏入最後一個補貼月份,適逢遇上疫情第三波,有人力資源顧問留意到,本港僱主聘請意欲已變得謹慎,亦不見得有僱主因擔心繳罰款而急於請人,「請人不是零成本,未必有盈利不會請,抱寧願罰錢的心態」,料有百分之五的僱主不會繼續參加第二期計畫。不過,業界亦發現近期短期工的數目,較非疫情時期增加兩至三成,有家庭負擔的失業人士已較傾向接受有關崗位。記者 王詩穎杜展銘

「保就業」計畫協助僱主支薪,參加首期計畫的僱主,須承諾六至八月任何一個月份,受薪人數不能少於三月的受僱人數,即使員工自行離職或退休,僱主都要重新招聘填補人手,並於每月十日前,為新僱員開設強積金及供款,否則為違反承諾,要向政府交罰款。

早一兩個月的疫情緩和時期,就業市場環境亦較好,多些僱主請人,但隨着第三波疫情在七月五日湧現,僱主聘請員工的意欲不斷下降。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表示,未見僱主為滿足填補人手條件而急於請人,聘請意欲反而變得謹慎,招聘工作暫停。她解釋,經濟前景未明朗,招聘人手反而變得次要,「請了新人,如何教他工作?不能上班怎辦?」由於太多不確定性,她留意到僱主都觀察情況,暫停招聘,抱着「請不夠人罰錢都無辦法」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