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僱主不願請人寧罰款 短期工激增兩三成
08月10日
「保就業」計畫協助僱主支薪,參加首期計畫的僱主,須承諾六至八月任何一個月份,受薪人數不能少於三月的受僱人數,即使員工自行離職或退休,僱主都要重新招聘填補人手,並於每月十日前,為新僱員開設強積金及供款,否則為違反承諾,要向政府交罰款。
早一兩個月的疫情緩和時期,就業市場環境亦較好,多些僱主請人,但隨着第三波疫情在七月五日湧現,僱主聘請員工的意欲不斷下降。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表示,未見僱主為滿足填補人手條件而急於請人,聘請意欲反而變得謹慎,招聘工作暫停。她解釋,經濟前景未明朗,招聘人手反而變得次要,「請了新人,如何教他工作?不能上班怎辦?」由於太多不確定性,她留意到僱主都觀察情況,暫停招聘,抱着「請不夠人罰錢都無辦法」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