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0人,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及串謀詐騙罪行。保安局發言人回應指,保安局不評論個案細節,但必須指出,無人可以凌駕法律。任何人犯法,不論其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警方會果斷行動,依法處理,絕不姑息。

針對違法行為,警方有責任全力蒐證,按法律規定和程序進行。就處所的搜查,警方按法律及程序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並依照搜查令授權進行搜查。任何有關搜查的申請及行動,警方均按案件的調查需要進行,完全合法、合理。

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港府隨即於警務處成立國家安全處,並積極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保安局全力推動及支持警務處的執法工作,採取合法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保障國家安全,讓香港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