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0日)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及串謀欺詐,先後拘捕10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權觀察表示警方選擇高調地拘捕有關人士,卻未能具體地交代他們所涉罪行的基本案情,例如被捕者所協助的組織名稱、行動所涉及的國家等。這種做法令人懷疑警方是否具有充分理據進行拘捕,還是藉拘捕知名社會人士、傳媒高層,以製造寒蟬效應,震懾香港社會中與政府意見不同的聲音。

民權觀察稱極度憂慮《港區國安法》賦予警方的權力會容許政府借用法律之名,騷擾和打擊政治異見人士、新聞工作者及人權捍衛者。

民權觀察亦譴責警方搜查壹傳媒的編採部門等記者辦公的地方,包括有警員搜查及翻閱記者座位上的文件,是嚴重踐踏新聞自由,若警方行動超出搜查令的授權範圍,該行動是非法、有違法庭的命令和信任。

民權觀察同時關注搜查期間,警方只允許「本地、規模較大、過往行動中沒對警方帶來阻礙和威脅」的傳媒進入封鎖範圍,拒絕多間媒體入內採訪。警務處處長接受專訪時表示,警方正試行新措施,視乎媒體過往表現,安排「可信傳媒」進入封鎖範圍採訪,其他記者則只可以停留在封鎖線外,認為做法與篩選傳媒無異。

民權觀察強調,新聞自由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基本法》所保障,是實踐其他公民權利的重要基石,促請政府尊重傳媒作為第四權監察政府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