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去年發生一起轟動的殘忍命案,一名13歲少年誘騙一名10歲女童到自己家,想要性侵女童,最終強姦未遂,殘忍的捅了女童7刀,致其死亡,隨後又將其拋屍在距離家很近的馬路邊的叢林。本案近來判決出爐,因為被告當時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須對死者家屬賠禮道歉,合計人民幣128多萬元,判決結果引發爭議。

據女童家長表示,女童死後男孩家連個道歉都沒有,也沒有半句慰問的話,女童家長的想法是先打民事,後續再打刑事,一定要為孩子討回公道。死者王姓父親表示,案發當日下午3時,蔡男還來到家裡詢問女兒下落,得知對方去上繪畫課便離開,「下午4時30分我們到處找琪琪時,他又過來問我找到沒」,對方後來還常在班級群組中發文關心案情,沒想到就是兇手讓他震驚,「太會偽裝了,我們殺人也會害怕吧,他一點表情都沒有」。

被告由於犯案時未滿14歲,依據當地刑法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公安機關去年10月24日批准對蔡男收容教養3年。判決結果引發爭議後,死者家屬1月3日到沙河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本案8月10日判決結果出爐,判處蔡男父母需對死者家屬公開賠禮道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合計人民幣128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