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感謝人大常委通過立會續任 將刊憲盡快恢復運作
08月11日
林鄭月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具權威性的決定,妥善解決立法機關因押後選舉出現空缺的問題,既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又能確保特區政府可以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再次展示中央對特區的關愛和支持。決定並明確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特區政府稍後會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刊憲,同時會通過刊憲撤銷早前行政長官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六條為配合換屆選舉而中止第六屆立法會會期的決定,讓第六屆立法會可按需要盡早恢復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