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反對押後選舉 民主派立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與基本法相違
08月11日
聲明指,根據新華社報道,決定列明現屆議會將延任「不少於一年」,是白紙黑字與《基本法》第69條「每屆任期四年」的規定相違,近450萬選民的恆常選舉權遭褫奪,第五年的議會也不復有民意授權。
聲明又指,該決定徹底改變了四年一屆的議會更替機制,先例一開,《基本法》下的憲制安排將失去確定性及法律約束,必須指出主政者若一再盲目篤信權力,將摧毀僅餘的民主自由,斷送幾代香港人的未來。
參與聯署聲明的現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涂謹申、梁耀忠、李國麟、毛孟靜、胡志偉、莫乃光、陳志全、梁繼昌、郭家麒、郭榮鏗、張超雄、黃碧雲、葉建源、楊岳橋、尹兆堅、朱凱廸、林卓廷、邵家臻、陳淑莊、許智峯、鄺俊宇、譚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