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中央為法律界進軍大灣區開綠燈
08月12日
人大常委會昨日全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旨在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二○一九年修訂的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的《(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揮港澳律師的專業作用。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只要通過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在上述九市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制訂,為期三年。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歡迎決定,她形容香港奉行開放制度,有很多商業交易,有很多不同法律專家,享譽國際法律中心盛名,律師會有萬二名會員,不少人不止「拎一個牌」,可以同時在英國、澳洲、香港等地執業,另來自不同國家地區的註冊外地律師有約千六人,他們來港提供當地法律服務,在港服務滿一定年期,也可考取「香港牌」。她與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早於去年便向內地司法部爭取機會,讓香港律師可通過考核在大灣區執業,現獲接納,實有利「考埋大灣區牌」的香港律師增強競爭力,他們熟知普通法,亦可趁機學習內地法律,一舉兩得。
陳澤銘更指,香港是中國唯一行普通法的城市,香港人口七百萬,大灣區則有七千萬,市場大十倍,但內地懂「涉外」法律服務的人很少,香港律師就有優勢。暫時未知試行細節,他希望愈開放愈好,例如建議能參與處理涉香港成分的訴訟、在內地執業範疇寬鬆一些,商業投資、併購、股權買賣等交易提供法律意見,以及可受聘於內地律師樓及商業機構等。律師會未來會舉辦培訓課程,助會員通過內地考核,並聽取意見,繼續向內地反映、多作溝通。
港區人大代表陳勇指,香港律師可在大灣區九市執業,能更好地為大灣區及香港商業服務,令香港有更多機遇,尤其可造福香港青年法律界人士,相信在未來成功抗疫之戰後,香港重新出發與國家一起謀求更大的發展之上,有新的亮點及更大平台。若今次試點成功,業界盼能進一步做到更多更深入的合作。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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