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決定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解決真空期問題。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政治上解決《基本法》條列明每屆立法會任期4年的問題,同時突顯香港不再行使普通法及基本法,正式實踐「全面管治權」,以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

張達明出席電台節目時指,中央不會容許香港法院宣布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違反基本法,加上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現實上是不容挑戰。對於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但毋須再次宣誓,張達明形容是中央「高招」,並非決定成立臨時立法會,因做法會令民主派就是否留任而「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