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天在北京閉幕,以全票通過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議案,現屆立法會議員今年9月30日起延任不少於一年,第七屆立法會在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本屆立法會議員延任1年以解決押後立法會選舉的真空期問題,是最少震動的方法。他又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能說是有損基本法莊嚴。

葉國謙在電台節目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是根據中國憲法,按具體情況作出法律規定,不能指有損基本法,因基本法制定時未有疫情出現的問題。他補充,《憲法》亦賦予人大常委會在緊急情況下,作具體安排。

葉國謙又指,今次是整個立法會過渡,並非設立另一個新議會,亦無關下屆立法會事宜,因此早前被取消參選資格的4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可以繼續延任。

特區政府指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繼續履行職責,毋須再宣誓。葉國謙表示,議員是每屆宣誓,而非每個立法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