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身不遂、智力較低的牛頭角劍橋護老院男院友,2016年初不適送院診治,惟醫院發現其肛門塞有紗布、尿片膠貼等異物,家人懷疑他受虐報警處理,惟男院友於凌晨離世。死因庭今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為支氣管炎肺炎。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向社署作出10項建議,並要求署方在半年內向法庭匯報實施的情況。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批評,社署在監管及院舍續牌的事宜上「畏首畏尾」,讓劣質院舍的問題繼續存在。

邵家臻表示,對於劍橋護老院一再發生虐待長者事件,感到憤怒及痛心,並指對於男院友在院舍遭疏忽照顧和虐待,死因庭無權作刑事追究,事件中沒有任何人需要付上刑事責任,感到失望,促請有關當局就事件查明真相。他又指,社署不單應在監管院舍上作交代,更應從政策、法例和執法角度向死者、向市民公開交代。

他續指,同意社署需加強監管或檢控違規院舍,並指雖然社署在網頁公開院舍過去24個月的定罪記錄及過去12個月的警告記錄,但指社署就違規院舍的警告或檢控考慮和續牌考慮仍然依靠社署的主觀判斷,仍有院舍被社署成功檢控後仍能續牌。他認為,進一步監察經營者需要規定持牌人為「自然人」,以考慮該人士的過去紀錄才考慮應否發牌。他續指,院舍條例為遷就私營院舍經營者,設定一個不合常理的人手比例,造成虐待院舍、疏忽照顧等問題。

他又指,社署要負責監管院舍,亦擔憂監管措施「太嚴格」將會導致私營院舍倒閉,令院友流離失所,令社署在監管及院舍續牌的事宜上「畏首畏尾」,讓劣質院舍的問題繼續存在。他促請社署正面回應,「不要虎頭蛇尾」,並指若政府不大刀闊斧改革院舍規劃、不收緊院舍條例,不運用權力盡快接管劣質的高危院舍,虐待或疏忽只會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