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勞工組」今日(16日)在Facebook上發文,稱早前接到一個求助個案,求助人稱投訴被膳心小館突然解僱,僱主亦拒絕承認是主動解僱,反指是事主主動辭職,借此逃避支付7日代通知金。膳心小館否認有關事件,並指該名員工是自行辭職。

「勞工組」帖文指,求助人稱5月時到膳心小館應徵成為全職樓面員工,直至7月28日,總店經理突然告知事主要即日離職,並且要即時清走儲物櫃內的個人物品。事主於8月8日到九龍灣總店領取最後一期工資時,卻見到薪金計算表上寫事主是「辭職」。薪金計算亦無包括即時解僱員工後需支付的7日代通知金。「勞工組」續指,膳心小館一方堅稱事主是主動向經理辭職,但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並且拒絕再與事主溝通,要求他們與法律顧問溝通。

膳心小館負責人回覆傳媒查詢時,強調從來沒有以法律形式追討前員工及「勞工組」,並指該名員工向總店經理口頭辭職,而總店經理接納其決定,並免卻該員工須繳付的7日代通知金。他又指,解僱員工時會即時發出解僱通知書,並作出足夠補償,食肆員工辭職亦很少會遞交辭職信,如員工辭職則會由會計部計算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