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昨日指,有劏房戶被濫收水費,但水務署的投訴機制形同虛設。水務署稱,業主可向劏房租戶收取其處所內部供水系統用水的費用,包括水費及其他合理成本如維修費用等,但不可從中圖利,若任何人違反濫收水費,署方會檢控,最高罰款1萬元。

劏房租客甘先生表示,懷疑被業主濫收水費,但他不知道濫收水費屬刑事罪行及水務署有投訴熱線,批評水務署的宣傳教育不足,他曾經前向水務署投訴,半年後獲通知指證據不足。

水務署稱,收到有關舉報後會作出調查,並在有需要時徵詢律政司意見。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人濫收水費, 署方會作出檢控。從今年初至6月,共收到5宗有關劏房濫收水費的舉報,包括劏房租客甘先生的個案,現正跟進;水務署須繼續徵詢律政司意見,以決定跟進行動。

水務署表示,一直有積極進行宣傳教育,市民可透過客戶服務熱線舉報濫收個案,製作了宣傳海報及單張,上載於網頁及於各客戶諮詢中心張貼和派發,並主動巡查劏房樓宇時向租戶派發,及分發給非政府機構以助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