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在馬鞍山「火人案」,一名男子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在場一對夫婦被指旁觀喧嘩,今日裁定二人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當日夫婦二人及其他人在天橋上追著事主大罵,有將該場爭執升溫,更不救火、不救人,認為判決並沒有彰顯公義,指收到市民投訴覺得判決不公,希望律政司考慮作出上訴。

葛珮帆表示,被火燒李生聽到判決後感到不開心,覺得不公道,稱當日被人追罵,「有諗過畀人打,原來仲嚴重,係畀人燒」,實在不明白是次判決的理據何在,感到無奈。

李生原本在上月中接受第五及第六次的植皮手術,惟疫情嚴峻,入院後醫生表示需要押後手術,所以暫且回家繼續休養等候進一步消息。他表示現時雙臂與手均感到如被螫咬般疼痛,需不斷服用止痛藥,當拉扯到骹位皮膚便會被撕裂流血,不時感到暈,又怕冷又怕熱,身體狀況仍然欠佳。他每兩至三個星期便會見醫生去調校緊身衣及做物理治療。李生希望疫情早日過去,可儘快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