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否認2017年在維園指罵並刑事恐嚇一名報館記者受審。精神科醫生黃以謙診斷事主X患上「適應障礙症併發憂鬱情緒」,惟辯方分析醫生斷診時,沒有質疑X交代病況的可靠性。

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以事實證人出庭作供,他憶述X分別於2017年6月至8月三度向他求診,在6月28日首度求診,黃指X出現精緒症狀,包括長時間感到憂鬱(constantly feeling depressed),闖入型意念(intrusive thoughts),失眠和專注力不足等。X當時將病徵歸因於一個名人,但沒有交代他的身分,黃醫生之後處方5類藥物,包括抗抑鬱藥和安眠藥等。在第二次求診,X主動提到該名知名人士是「肥佬黎」,而黃醫生診斷他「subjectively depressed but outwardly normal」,至於為何他依舊處方藥物給X,黃解釋因為X仍有部分病徵。另外,儘管X的病情好轉,黃亦在最後一次求診為X處方藥物,因為X指自己仍出現動怒,容易受到刺激等感覺,同時懼怕被人跟蹤。

黃以謙醫生接受辯方盤問指,問診時會留意病人自述的可靠性,但其並非切診關鍵。辯方質疑黃醫生沒有分析X交代自己病況的真實性。

辯方問黃醫生X有否向其透露自己於案發後2小時如常工作,黃不能肯定。黃翻看自己的筆記後,亦不能確定X最後一次應診時是否已痊癒。辯方聞言即指,其醫療報告列明X已痊癒,黃此時始承認。在X最後一次覆診時,黃仍處方藥物予他,解釋即使認為X已痊癒,但他仍報稱存在相關症狀,故處方藥物以作緩解。

法庭記者:蕭文軒、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