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申請首次餐飲處所資助合資格食肆 下周二起可提出申請
08月21日
優化計劃將開放予符合該計劃申請資格但從未申請首筆資助的普通食肆、小食食肆、水上食肆及工廠食堂的持牌人,包括曾申領「保就業」計劃下第一筆工資補貼但不會申請其第二筆工資補貼的相關食物業持牌人申請,有關申請人須仍在營運中。獲批核後,食環署會向申請人按其處所面積發放12.5萬元至110萬元資助,用作支援其申請獲批後的三個月(即今年9月至11月)內支付員工薪酬。
署方指,為免被濫用,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必須承諾在收到資助的三個月內不會裁員、就有關月份不少於八成的資助額會用於支付今年9至11月在該持牌處所工作的員工薪金,及就資助涵蓋的每一個月,均須在指明期間內提交其員工薪金總額及受薪員工總人數的經執業會計師發出的證明書。申請人亦須提交今年3月其員工薪金總額及員工總人數(不論受薪與否)經執業會計師發出的證明書,以供在發放資助後審查遵行規定的情況;及聲明沒有/不會向「保就業」計劃提交第二期工資補貼的申請,以防止雙重受惠。
今年5月至6月間提出申請該計劃並已獲發放首筆資助的申請人只需按照原來申請的要求妥當提交所需文件,本署經完成審核程序後會發放該計劃第二筆資助。
優化計劃的申請表格可在食環署網頁下載,或於食環署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索取。合資格食物業牌照持有人可親身或以郵寄方式向食環署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遞交申請,亦可透過食環署網頁遞交資助申請,申請期為8月25日至9月14日。在收到填妥的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並經審核後,一般可於約兩至三星期將資助款項以劃線支票寄往相關持牌食物業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