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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傷亡權益會今早聯同職工盟、醫管局員工陣線 及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舉行聯合記者會,要求將新冠肺炎納入《僱員補償條例》指定職業病範圍。

工權會表示,據該會統計,由今年1月23日至8月20日,懷疑因工感染新冠肺炎的個案至少有319宗,確診者來自20多個不同行業。當中以碼頭工人佔最多,估計有至少60人,其次為有48人的飲食業,辦公室文員及護老院員工則分別有約31及29人。該會述引述勞工處回覆指,截至7月22日,處方正在跟進的懷疑因工感染新型肺炎個案有86宗。該會質疑實際情況被低估,要求處方更積極跟進,並要求強制要求僱主承擔責任,保障工友權益。

該會又指,工友在患病及康復後亦遇到困難,包括僱主不主動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以及工友在出院後缺乏醫療支援。該會要求,政府促請僱主改善惡劣的工作環境,為康復出院者提供醫療支援。另外,該會又要求將新冠肺炎納入《僱員補償條例》指定職業病範圍,並建議參考台灣做法,只要符合「參與職務有關」而不幸染病,就算將來不幸有新種病毒,只需符合此條件,均應能獲得保障。該會續指,如勞工處仍堅持不修例,以及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可預見將有大量個案透過法律程序處理,使僱員承受不必要壓力和風險,法庭亦難以處理排山倒海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