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分別到林卓廷及許智峯寓所拘捕兩人,指他們涉及去年屯門公園案件,其後林卓廷先被帶往沙田警署,中午前再被帶到大埔警署;而許智峯則先被帶往西區警署,中午被帶往上水警署。

從林卓廷提供的片段可見,警員上門拘捕時,指他涉及去年7月21日元朗暴力襲擊事件中的暴動罪,以及在去年7月6日,與許智峯等人,在未經屯門警署外聚集的示威者同意下,刪除對方手機內的檔案,涉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他表示自己才是721事件的受害人,卻反而被告:「我參與暴動?7.21暴動?嘩!香港真係荒謬到咁呀依家。」

而另一段影片中亦顯示有警員上門拘捕許智峯。其社交媒體Facebook專頁表示,去年7月是到屯門公園是進行調解,卻反成被告,形容是「指鹿為馬的年代」,並透過律師批評警方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