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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周五起逐步放寬防疫措施,戶外做運動可以不用戴口罩,不過市民對「戶外」和「運動」的定義一直頗多疑問。律政司副法律草擬專員毛錫強就在社交平台解畫,指如果是「相當消耗體力」的活動,就可以不戴口罩,標準因人而異,至於在郊野公園範圍,也不是每處都不需戴口罩,例如到洗手間及商店等仍要戴上。

毛錫強在Facebook解釋,如果一個人在戶外進行體能活動(包括運動、勞力工作 、負重物行上樓梯等),而以該人的身體狀況而論,該活動按理算是「strenuous相當消耗體力」,則正在進行該活動時就可以不戴口罩。標準因人而異,一位長者和一個小伙子並排緩步跑,長者可能可以不戴,而小伙子要戴。

至於郊野公園範圍內,也不是每一處地方都可以不用戴口罩,如果是在室內地方(例如洗手間、遊客中心 、商店等),還是要戴口罩的。當然一向的合理辯解仍然適用,包括飲食、用藥、處理個人衛生(例如擤鼻子)時可以不戴。要注意的是,很多郊野地方都不在郊野公園範圍內,在這些地方行山,是否可以不戴口罩,要看當時是否行得吃力,行平路和下斜路,仍是要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