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向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發出提供堂食的最新指引,提供切實可行的框架和建議,協助持牌人和經營者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員工、顧客及市民大眾的安全。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藉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最新指示,由明日起至9月3日止,可容許餐飲業在每日上午5時至下午8時59分提供堂食,但須符合相關規定:任何人在進食時間以外須一直佩戴口罩;在進入處所前須量度體溫;桌子與桌子之間有1.5米的距離或有作有效分隔的隔板;須為該處所的人提供消毒潔手液;餐飲處所内的顧客數目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50%;餐飲處所内不得有多於二人同坐一桌。

為協助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實行上述規定,食環署建議可採取以下措施,包括應責成衞生督導員/衞生經理在處所查看各人有否遵從佩戴口罩和保持手部衞生的規定;分別由不同員工負責擺設餐桌和端送食物/飲品,以及收拾使用過的餐桌/餐具。署方亦建議應定期清潔和消毒處所內經常觸摸的地方,不容許與陌生人「搭枱」。若有關處所未能執行,則應提供有效的分隔,以及分開為每位顧客端送食物。若有關處所未能執行,則應提供公用餐具(如公筷/公羹)供顧客使用等。

為向同心抗疫的飲食業界表達支持,食環署會安排為持牌餐飲處所寄送口罩。食環署發言人說,政府會因應疫情發展及實際的相關情況檢討社交距離措施及指引。食環署亦一直就有助食肆減少傳播和感染風險的可行措施與公共衞生專家及飲食業界進行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