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被捕者或在內地服刑 再遣返港受審 08月28日 列印 內地近期截獲不少偷渡人士,案件會由內地審理。 Previous Next 早前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被捕而獲保釋的李宇軒,偷渡途中在內地水域被中國海警拘捕,各界關注其「國安」案件會否順道在內地審理,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此案沒迹象顯示符合境外勢力介入等情況,相信案件不會在內地審理;有律師則指出,內地有權審理偷渡一案,李或將在內地服刑,繼而遣返香港再次受審。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如果有人違反《港區國安法》潛逃、在內地水域落網,案件一般都不會在內地審理,「香港國安法雖然是全國性法律,但審判權在香港。我們沒迹象顯示符合幾個條件,包括有外國勢力界入令香港無法處理,才令條文適用要求公署接手。目前看來沒案件證明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