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法官也會有錯 市民應了解法律基礎不妄下定論
08月30日
鄭若驊指在某些情況下控辯雙方需要考慮就裁決提出上訴,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運用酌情權,或者由於嚴重的程序或其他失當而導致裁決不公,律政司就要決定是否對案件提出上訴,或者申請覆核刑期等,而律政司的所有決定都是根據法律原則和法庭程序,以及經過仔細研究整體案情後才作出。
鄭若驊又說,認為市民應該避免以偏概全,不應只根據片面之詞便妄下定論。理性和建設性討論法庭裁決有助提升社會對法治概念的意識,但有時市民太著重案件的結果,而忽略了闡述判決的法律和證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