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資料圖片
最近法官判案屢屢受到質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發表網誌指,有時大家太着重案件的結果,而忽略了闡述判決所涉及的法律和證據基礎,只有了解裁決的理據,大家才能夠理性地參與社會上的討論。法官職責是按法律和證據審理案件,大眾應該要避免以偏概全,不應只根據片面之詞便妄下定論。相反,在得出任何結論之前,應該以理性和客觀的態度,虛心和慎重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以及從不同角度就事件進行分析。她希望公眾透過「重要判決摘要」專頁,了解判決重點及理解法官如何作出決定。
鄭若驊又提到,「任何人都會犯錯,法官也不例外」,某些情況下,控辯雙方需要考慮就裁決提出上訴。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地運用酌情權,或由於嚴重的程序或其他失當而導致裁決不公,律政司要決定是否對案件提出上訴,或者在刑事案件中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刑期等,強調律政司所有決定是根據法律原則和法庭程序,以及經過仔細研究整體案情才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