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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日表示,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只有「分工」互相配合,一直以來社會各界理解有誤。「本土研究社」在社交專頁指出,三權分立的概念,是1984年由時任立法局議員、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所提出。

「本土研究社」在Facebook專頁指,立法會最早有「三權分立」的説法記錄,於1984年3月14日,由當時的立法會議員譚惠珠提出,說要維持未來香港安定與繁榮,有賴「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

1984年中英談判前景未明,當日立法局會議中提出「在任何關係到香港未來的事務未有共識前,議會應該被視為討論的地方」。而譚惠珠支持動議,指很多人都擔心是否要移民,認為港人需要足夠時間去了解中英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