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病人死後確診新冠 食環署︰已提醒運送遺體須穿上合適保護裝備
09月02日
食環署又指,在個人保護裝備方面,一直向屍體處理隊員工提供合適和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防水保護衣、保護眼罩或面罩、手套、外科口罩、消毒火酒、酒精搓手液等裝備和物資。因應現時運作需要,員工每日獲提供外科口罩數目已由4個增加至6個。
醫院管理局傳染病及緊急應變中央委員會則於今日(2日)的特別會議中,討論有關遺體安排程序。局方表示,由於急症室醫護人員需為送院的垂危病人即時進行急救,未及進行全面的問診及風險評估,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必須配備全套個人保護裝備,及於合適的急救房間進行急救。
委員會又同意假如病人於搶救無效死亡,醫護人員需按風險評估,決定是否為死者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以協助衞生防護中心進行其他流行病學的跟進行動,包括追蹤其感染源頭及安排密切接觸者進行檢疫。
醫護人員亦會將病毒測試結果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以便有關工作人員根據「處理及置屍體時所需預防措施」,按合適的防護規格前往醫院接收遺體,移送公眾殮房。
假如醫院未能於短時間內得出測試結果,為審慎起見,醫院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將會按「第2類」遺體的方式處理有關遺體。根據相關指引,「第2類」遺體需以黃色標籤作出識別,職員在處理遺體時須穿上合適保護裝備,包括手套、防水保護衣和外科口罩,如可能有飛濺物,須戴上護目鏡或面罩以保護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