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今天宣布,所有於7月20日至9月13日到期的繳付稅款(不適用於電子儲稅券計劃的「自動交稅」服務)、提出反對及暫緩繳納暫繳稅申請、提交報稅表或其他資料等事宜的限期,將順延至9月14日。

此外,稅務局宣布本月7日開始,中央詢問處、商業登記署、印花稅署、遺產稅署、追討欠稅組、退稅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中央電話查詢處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