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鹿邑縣法院昨日(4日)開庭審理一宗殺妻案,37歲的苗建偉和妻子結婚已有10年,卻殘忍掐死懷胎7月的妻子,隨後更用死者拇指解鎖手機將金錢轉帳到自己戶口,再偽造妻子上吊自殺的證據。其妻子父母透露,是因前三胎生的都是女兒,苗建偉知道第四胎還是女兒後,故心生怨恨動了殺機。

據內媒報導,事發於去年10月29日早上,苗建偉與妻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他隨後騎在妻子身上,左手掐脖,右手捂其鼻和嘴;妻子掙扎時從床上摔落,苗建偉則從床上下來,彎腰用雙手繼續掐脖,直至阿秀死亡。其後苗建偉用亡妻拇指解鎖手機,將妻子支付寶帳戶內的人民幣5000多元)轉至自己帳戶。

苗建偉隨後到一樓將繩子糾綁在橫樑上,綁好後返回二樓抱著屍體來到一樓,將繩子纏在妻子脖子上偽造成上吊自殺。犯案後,苗建偉和親戚一同前往醫院接母親出院,回到家後,苗建偉在案發現場哭喊妻子上吊自殺了。

翌日苗建偉妻子的家人趕回來,惟其弟認為姊姊不會自殺於是報警。苗建偉起初供述稱,妻子是上吊自殺,但民警調查發現,橫樑距地面有5米高,懷有7個月的身孕的女子很難自行完成上吊,且苗建偉作供時神色慌張。在第二次供述時,苗建偉終於承認了殺妻。

在昨日的庭審現場,死者父母在訴狀中提及苗建偉的殺人動機,稱阿秀因前三胎生的都是女兒,苗建偉知道第四胎還是女兒後,心生怨恨,動了殺機。但苗建偉卻辯稱他和妻子感情良好,妻子曾因生女兒一事自覺內疚,他還安慰妻子,生兒生女都一樣,而會痛下殺手,是因為母親出院要花錢,但妻子不給,「一時怒起,誤將妻子掐死。」

然而,法官對苗建偉的說法並不認同,並表示苗建偉和妻子都在外工作,兩人都有賺錢能力,且都有自己的銀行卡。案發時,苗建偉自己的銀行卡上還有3、4萬存款,完全可以用自己的錢支付醫藥費,即便妻子不給錢,留錢也是為了維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開銷,她沒有支付醫藥費的義務。對此,苗建偉竟指「我找老婆要錢,自己就可以省一點了。」他還承認,因怕事情敗露後,妻子家人將妻子卡上的錢拿走,才將支付寶上的錢轉走並拿走銀行卡。更甚是,他利用了該筆款項為妻子辦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