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情周記】移民有考慮違法失選擇
09月07日
香港人喜歡趕潮流,移民更多次出現一窩蜂現象,每隔一段時間,這個題材都會成為本地熱話,不要說要移民到加拿大、美國、新加坡和台灣,甚至如何能夠在地圖上也很難找到、位於太平洋西部的瓦努阿圖申請護照,都曾成為港人茶餘飯後的八卦。
連根拔起兼要交重稅
自從中央為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之後,英國提出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可以申請移民英國。英國是不少港人有連繫的地方,很多香港人打算送子女到那里讀書,消息一出,很多中產人士有理無理都先研究一下。英國七月時公布BNO「5+1」擴權方案,持有BNO港人明年一月起可申請,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成為英國公民。最新的消息是有英國議會議員提出開放讓所有香港公民申請BNO,並為他們提供居留權的法案,該法案將於十月二十三日進行二讀。
無論法案是否通過,有研究移民條例的人指出,持有BNO的港人要移民到英國,條件應該頗辣,其中一個要求是要全家一齊起錨。香港人對於移民,向來都是抱着一個買保險的心態,很多時候都是夫妻輪流做太空人,如果要連根拔起,一家人到英國居住六年才能入籍,很多人都會慎重考慮。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稅務問題。香港人習慣於香港的簡單和低稅率,英國的稅制繁複而且稅種稅率很多和很高,有資料顯示,年薪介乎一萬二千五百英鎊至五萬英鎊(約十四萬至五十一萬港元)就要繳兩成的基本稅;之後的就要邀高達四成的高稅;超過十五萬英鎊的部分要邀交四成半的額外稅。據英國的規定,一經正式成為英國人,在海外工作的工資、海外物業出租的租金以至海外的養老金,都要在英國交稅的。香港與英國於二○一二年已簽署的雙邊稅務協議,你可以減免在香港已交了的部分稅款,不至於要交雙重的稅款,但如果申請了入籍,就未知是否能夠免除雙重稅務。
除了薪俸稅之外,英國還要交資本增值稅。如果你在移民之前賣掉了有資本增值的金融產品,包括股票、債券、基金和物業,當然沒問題,但如果你成為公民之後才出售,升值的部分都要邀交高達兩成的增值稅。
據統計,目前有超過三百萬的港人持有BNO,可以申請移民英國,英國對外地移民整體上會有一定的配額,當然無可能香港人來者不拒,究竟會撥給香港BNO持有人多少配額,英國政府未有正式提及。說到底,英國政府畢竟是英國納稅人選出來的,任何政策都會以英國人為先,對香港人的責任和義務,當然不是英國政府優先的考慮。
最近有個非常喜歡英國的「才子」,講到移居英國的心得。他的忠告是移居一個地方,首先要衷心喜歡當地的文化,享受當地的生活,不是人移你又移。
當然,單喜歡是不夠的,還要想想如何在當地謀生。由於要一家人搬到英國,年輕人就要想想如何求職。「才子」說,只要有心,在當地求職其實不困難,例如寄求職信,一、二十封當然不行,起碼要一、二百封才會有些着落。他建議如果對工作不揀擇,非文職工作,其實也不難找,薪酬和待遇也不差。找到第一份工,有了當地的工作經驗,之後再找工作就會比較容易,自然能夠適應當地的生活。
「才子」的講法不無道理。只是,香港過去求職易,年輕人怎會想到寄幾十封信都無得面試,要寄一百封,如果他們願意從事技術性藍領工作,肯面對現實,肯努力,在香港應該都可以生活得好好,又是否千里迢迢跑去英國呢?
法例限制難收有案底人士
很多人都覺得外國的草會比香港綠一些,月亮會圓一些,但當移民到了外國,情況是不是一樣呢?港人近年常說:人生有幾多個十年呢?很多人聽到其他人說移民有多好多好,最重要是事前冷靜作出考慮,當然,這關乎個人的取捨,每個人都要為其選擇負責。
移民與否是屬個人考慮,如果嚮往另一個地方的生活,大可循正途申請移居。要留意是,任何國家都希望接收對社會有貢獻的移民。有案底的、拿不到良民證的人,根本不可能接受,當中涉及法律上的限制,規矩不能隨便更改。所以,無論政治立場如何,要移民的話,最穩妥是先做個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一旦犯法留有案底,選擇去留的權利都有很大機會隨之喪失。
特約作者:陳約翰
港情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