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說,所有獲授公權力的機關,都要向社會負責,司法機關也要有考量批評和有錯必改的意識、勇氣和雅量。

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發文,重申任何人不得干預司法獨立,不得妨礙司法公正,也不得對司法人員作人身攻擊,但他不同意社會不可以監察法官審案、判案和量刑的説法。

他說,如果法官允許被告人保釋,而被告人最後潛逃,他認為法官的保釋決定就明顯是錯了。他列舉指,13宗跟反修例示威有關的案件,多名被告獲法庭保釋後棄保潛逃,希望社會能夠平心靜氣,以事論事,客觀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