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於六月四日透過律政司內部電郵系統,向全體檢控主任發出電郵,內容表示「今日有什麼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呢,希望我們都做同樣嘅事」、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指,「任何違規個案會由部門按既定程序處理,若調查後發現違規屬實,定會秉公處理,包括採取紀律處分行動。」

發言人又指,公務員必須奉公守法、盡忠職守、不偏不倚、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在履行公職時,公務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這是恆久以來,香港公務員要恪守的核心價值。

如果發現司內人員有違規行為,律政司必定會嚴肅跟進,絕對不會容忍。

律政司的電郵系統應限於工作用途,另外根據律政司的內部指引,員工使用電郵時不應涉及一些損害或令政府尷尬的活動,包括發放不適當的資訊,亦不應濫用電郵系統內的通訊群組發放與工作無關的訊息。

法庭記者 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