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反修例嚴重罪行的十二名「黑暴青年」,疑潛逃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目前仍在深圳羈押。「12港人關注組」引述受委託內地維權律師任全牛表示,註冊地的司法局兩次來電,說十二人案很嚴重,做辯護律師會被視為不愛國,要求他退出。

另外一名受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昨早到鹽田檢察院,投訴看守所拒絕安排會見當事人。他指,檢察院其中一名檢察官,不讓他帶手機入內,亦叫工作人員對他錄影錄音,認為有關行為是歧視及沒有法律依據,亦是歧視。他早前按看守所要求,持家屬簽署的委託書公證文件,再度到看守所要求探視當事人,但警方指當事人已經委託另外兩名律師,拒絕安排會見。

  另一名內地律師紀中久昨同樣被拒會見當事人,他今午帶同公證書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被告知其當事人已經委託了其他律師。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除非涉敏感及國家安全案件,否則在內地被扣港人都有法律指導權利,認為有關被捕人不能選擇或見律師是有問題的。他又指,本港法庭已向部分涉嫌潛逃人士發出通緝令,特區政府有責任尋求將有關被捕人移送本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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