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擬加重網路性犯罪刑責 最高可判29年徒刑
09月15日
韓聯社報導,根據最高法院消息,量刑委員會昨天召開全體會議,確定加重對犯行惡劣,或製作未成年者性剝削影片、照片慣犯的量刑意見,預計進行公聽會後,於12月進行最後表決後公告生效。量刑委員會針對兒童及少年法中性剝削影片及照片相關犯罪,提出在8項犯行嚴重時的特別加重情節,以及針對參與犯行者的可參酌5項特別減輕情節。若滿足2項以上特別加重情節,刑量上限最高增至19年6個月有期徒刑;犯下2次以上相同犯行者,刑量上限則再增至29年3個月。被告若為慣犯,則設有刑量下限10年6個月。
4月遭檢方起訴的N號房事件中的博士房主嫌趙主彬(譯音)等人,涉嫌脅迫未成年人等被害女性拍攝性剝削影片,並在通訊體販賣、散布,並不適用新量刑標準。不過,根據韓國最高法院過去判例,主責法官在實務上參考新量刑標準並不違法,加上N號房事件為促成這次調整量刑意見的主因之一,法院不太可能完全不考慮此點,一旦新標準上路,勢必讓趙主彬等人處境更加不利。
今年初爆發N號房事件,通訊軟體telegram的匿名聊天室功能被濫用流通不法性剝削影片,震驚韓國社會,其中的「博士房」流傳影片最為激烈,且涉及未成年人等受害女性,也最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