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人申請移民獲批,順道為寵物辦理移民手續,但等候多時,寵物店仍未辦妥,質疑轉售寵物,向消委會投訴。

張先生的移民申請獲批,並要在短時間內前往台灣報到,2018年10月初,他委托A公司替其飼養的一隻陸龜及兩隻蜥蜴辦理「寵物移民」,即場支付$7100,職員當時口頭承諾同年11月初可運抵台灣,並發出一張簡單手寫單據。A公司其後通知需要再多等兩個月,張先生亦耐心等候,及至2019年1月初A公司告知運送陸龜需要再支付$4,000,並承諾付款後兩星期內托運寵物。

張先生為求盡早與寵物團聚,雖感無奈,亦按指示將款項存入A公司職員提供的個人戶口。隨後數星期張先生不時追問進度,A公司每次都以不同的藉口拖延托運日子。張先生於3月回港數天,曾親自前往A公司了解,幾經交涉,A公司保證3月尾一定成功托運,惜最後亦苦無消息。後來張先生的朋友得悉事件,並前往A公司查看,發現店內售賣的一隻陸龜,與張先生飼養的陸龜甚為相似。張先生知悉後懷疑A公司轉售其寵物,即時要求職員提供陸龜及兩隻蜥蜴的照片以證明其寵物安全,對方回應時態度惡劣及諸多推搪,使他更為擔心,決定向消委會求助。

消委會接獲個案後多次聯絡A公司,均不獲回覆。消委會同時聯絡張先生在港的親友,建議通知張先生嘗試直接向漁護署查詢,並提供寵物相關資料,以便署方查核有否為他的寵物簽發動物健康證書的記錄,亦可考慮先領回寵物,以策安全。

消委會四月中接到通知,張先生的親友已領回陸龜,但A公司聲稱兩隻蜥蜴已死亡,親友已向香港海關舉報。經調查後,海關發現未有足夠證據證明A公司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其後亦將調查結果告知張先生。張先生會積極考慮入稟追討損失,消委會亦提供小額錢債審裁處資料予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