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劏房人均居住面積得40.7呎 促政府訂住屋標準
11月08日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在9月至10月期間,訪問了區內約200名居住在劏房、天台屋等的租客。逾8成的劏房租客人均居住面積少於公屋標準的70平方呎,而受訪者的平均居住面積只得40.7平方呎,也有逾7成的劏房租客表示沒有廚房,只能在櫃面擺放電磁爐煮食,不符合安全標準。有逾6成的受訪者指曾被濫收水電費,令生活開支大增。
團體促請政府應訂立住屋標準,包括人均居住面積、住屋質素等,團體又建議政府應落實租務管制,由政府提供法定租約,以免租客被濫收費用,從而保障租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