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鄭若驊論司法改革 不能干涉法官量刑權
11月23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坊間不需要將「司法改革」形容為「擺上議程」,或作特別看待,因為司法機關會不斷作檢討,確保司法獨立,「根本一直都做緊」,籲大眾不應對司法改革一詞過分敏感,以平常心看待。
籲大眾用平常心看待
鄭若驊舉例指,立法會在十月三讀通過《二○一九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其中在《高等法院條例》司法機構修訂上訴庭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一般三名法官改由兩名法官處理,以更靈活調動人手,處理積壓的民事案件,她形容這都屬於司法改革的一部分,「司法機構自己看到如何可以把司法資源用得更好,而不影響基本法公正性,這些都是改革的類別。」
有輿論建議司法機構透過設立「量刑委員會」,就每項刑事罪行制訂量刑標準讓法官判刑有所依據。鄭若驊指,坊間就量刑委員會的定義有太多不同解說,其組成、功能及權限都眾說紛紜,難以評論。「量刑委員會是大家得閒就傾下偈?還是你叫法官『以後就跟我講』?後者當然不可以。」她強調,量刑是法官行使司法權的重要權力,《基本法》列明司法獨立是不能受干涉。
今年覆核16宗案件判刑
反修例案件陸續進入審訊程序,接連有法庭的判刑引起社會爭議。律政司今年內向高院上訴庭提出至少十六宗覆核刑罰申請,多數涉及反修例運動,大部分已成功覆核,由輕判感化令、社會服務令,改判入勞教中心、判監或加監。「如果判的量刑在原則上不對,因此過輕,律政司有責任提出覆核,的確今年多了,約有十六宗案件,絕大多數可證明判刑是不正確,要推翻判刑,我們的覆核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