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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右)認罪後還柙至12月2日判刑。小圖為黃之鋒fb截圖
黃之鋒fb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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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日前在西九龍法院認罪,正還柙至下周三(12月2日)判刑。
黃之鋒的社交網站facebook帳戶編輯昨晚深夜發文,指黃之鋒被囚於醫院的單人囚室,不能「放風」,因懲教表示他抵達監獄時,透過X-ray發覺他肚內有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