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內地新冠疫苗不能供港使用 食衞局反駁:未反映全面事實
11月27日
香港既定的藥物規管框架及註冊制度由來已久,一直行之有效,並在2015年進一步加強和優化,確保香港市民可獲得有效、具素質和安全的藥物。有關制度屬於一般性規管制度,適用於所有於香港提供和使用的藥物,包括疫苗。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屬公共衞生緊急事故。政府現正採取「雙管齊下」的策略,為全港市民採購符合安全、療效及質素要求的疫苗,並會視乎需要考慮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容許緊急使用任何經證明安全及有效的疫苗,不會排除在必要時進行緊急立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