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與警方昨晚採取聯合行動,加強巡查葵青區九華徑及黃大仙區毓華里的餐飲處所,也在11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時分加強巡查元朗市中心的餐飲處所,並提醒有關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防疾規例,市民在光顧餐飲處所時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指示中有關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

行動期間,食環署與警方共巡查51間餐飲處所,作出28次口頭警告,食環署並向5名涉嫌違反《規例》中有關處所內每枱人數限制、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等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另外,食環署在黃大仙毓華里向2名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於街上貯存用以配製食物的食具而觸犯《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的人士展開檢控程序,並在元朗市中心向15名違反有關羣組聚集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在葵青區九華徑,食環署向2名無牌經營食物業而觸犯《食物業規例》的燒烤場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除拘捕有關負責人外,也檢走約97公斤燒烤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