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巡多間餐飲處所 5負責人遭檢控
11月29日
行動期間,食環署與警方共巡查51間餐飲處所,作出28次口頭警告,食環署並向5名涉嫌違反《規例》中有關處所內每枱人數限制、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等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另外,食環署在黃大仙毓華里向2名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於街上貯存用以配製食物的食具而觸犯《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的人士展開檢控程序,並在元朗市中心向15名違反有關羣組聚集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在葵青區九華徑,食環署向2名無牌經營食物業而觸犯《食物業規例》的燒烤場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除拘捕有關負責人外,也檢走約97公斤燒烤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