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全體現職公務員將一次過宣誓或簽署聲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公務員團隊有責任效忠和支持特區政府、擁護《基本法》及落實一國兩制,他指,簽署聲明或宣誓是具體表明及確認公務員的責任,形容是理所當然的事,對現職公務員提出有關要求亦是穩妥做法。他說,如果公務員拒絕簽署,會令人懷疑是否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將會影響升遷。

聶德權在一個電台節目,被問到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或宣誓,會有甚麼後果,聶德權指,至少升遷會受影響,未來能否繼續任職,有待確認後清楚交代。他強調,公務員拒絕簽署或宣誓,會令人質疑他們是否符合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及條件,是否繼續適宜留在公務員團隊。

聶德權又指,公務員違反誓言和違法處理上方式有不同,他舉例指,若違反法例,如港區國安法,被判刑後會被立刻中止職務;若有違規,政府有紀律機制處理,有關公務員有申訴答辯機會。

他又說,公務員與一般市民一樣都享有言論自由,對政策有自己看法,但公務員在參與政策制定時,需要將個人意見放下,要注意一言一行,不可以有身份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