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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3人昨午到警署報到期間,被警方再落案起訴「欺詐」罪名,昨夜被警方通宵扣查後,今早由警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控方要求3被告無須答辯,押後3個月作進一步調查,反對3人保釋。國安法指定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案件至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不准保釋還柙監房,周達權分別獲准以現金人事各20萬元保釋,黃偉強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兩人須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

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代表,3名被告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許紹鼎和潘熙代表。

根據控方指控,蘋果日報1995年跟香港科技園公司簽下土地租約租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該協議只允許經營者使用土地經營創意工業相關的生意,惟3年後他們涉嫌安排「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佔用部分用地營運其他生意,違反租約逾20年。期間力高透過生意一直謀利,期間有聘用多名員工。控方不認為這只是商業民事糾紛,因為3被告簽約時是清楚了解租約內容。

作為公司董事的黎智英和周達權,顯然是欺詐了科技園公司。至於聲稱自己只是公司員工的黃偉強,他涉嫌曾本年4月向科技園公司訛稱力高的工業或生意性質。直至力高近期被警方留意,3人才搬將辦公室移師去灣仔。

控方續指,力高非法佔地期間,蘋果日報一直收取租金,而且一直逃避有關土地稅項和差餉等。單靠最近4年計算,力高一共節省了1980萬開支,以他們犯案動機,是力高佔用價值5億1600萬元的土地。目前涉案土地仍由蘋果日報所租用。

控方庭上透露,3名被告由2017年至2020年間有多次外遊記錄,並在外國居留一段長久的時間。黎智英在台灣有經營生意。控方擔心三人有潛逃和重犯風險。

控方強調,儘管律政司目前只落案起訴3人一項欺詐罪,但警方昨日亦以違反《國安法》相關的罪行拘捕他,亦不排除會循相關方向調查。

辯方反駁,目前控方沒有任何證據指他們違反《國安法》,而資深大律師潘熙透露,黃偉強接受錄取口供時,警方當時三番四次說他們的會面記錄只就欺詐罪蒐證,以引導他們聯想案件不會在《國安法》指定法官席前審理。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又指,涉案的土地租約是1995年簽下的,黎智英當時是營運部的主席,未必全盤掌握公司所有細節。

根據控罪書,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周達權及黃偉強,3人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涉嫌在香港藉作欺騙。1,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曾經沒有在香港工業邨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所容許下,而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2,向科技公司虛假表示,在租契所容許下而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的部份,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有不作為或一連串的不作為,即就執行科技園公司在該租下的權利未有採取行動,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相當程度可能不利。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08:41
更新時間: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