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未收到許智峯辭任中西區議員 徐英偉:連續四個月無出席會議即喪失資格
12月05日
徐英偉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區議會條例》清楚列明,任何民選議員如連續4個月沒有出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及沒有取得區議會的同意,即喪失在其餘下的任期中擔任議員的資格,如果失去議員資格,就不可申報有關議員辦事處的營運開支,政府會密切關注事情發展,再研究如何處理特別情況。徐呼籲公務員應按規矩做事,認為議員如未能好好運用《區議會條例》所賦予的權利,當局或會重新檢視有關條例。
被問到區議員日後是否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他回應指認為區議員屬公職人員,市民亦普遍認同,故公職人員應宣誓有關聲明,公務員事務局會再公布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