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表示,國務院批准售台「陸區第三代通訊系統」,包括154個通資節點、24套中繼系統、8套網管系統,及相關人員培訓和設備維修,金額約2.8億美元(約近22億港元),是華府今年第6次對台軍售,亦是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以來第11次。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表示,是基於台灣關係法對台軍售,令台灣軍隊持續現代化並保持可靠的防禦能力,符合美國利益,維持區域政治穩定、軍事平衡與經濟進步,軍售方案已知會國會。

美台商會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稱,歡迎這項軍售案,表明台灣軍方持續現代化其軍事網絡基礎,提供軍隊增進通訊及強化相關操作;同時,美台商會還聲稱樂見此次軍售的時機,表明在政權過渡期間,美國政府仍持續支持「台灣合法部隊」的現代化需求。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明確表示,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國防部發言人也對台美軍購協議提出明確警,中方強烈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對台軍售計劃,停止美台軍事聯繫和售台武器,慎重處理涉台問題,以免給中美兩國兩軍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