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進入結案陳詞階段。代表家屬的鄭淑儀大律師強調,家屬並非想說服陪審團達成某一觀點,反而希望他們保持開放態度,而非存在預設立場,或在欠缺事實基礎上作出猜測,並特別點名質疑鄭郁棋博士及江金富醫生的證供。

鄭大狀指,從周梓樂父親周明德及科大職員的證供,陪審團已了解到周梓樂是位積極向上、熱愛運動、受朋友愛戴及與家人關係良好的青年。事發當晚,他離家前一切正常,沒有怪異的事情發生。

根據葉寶琪督察的證供,當日下午起,將軍澳一帶因應有警員結婚,警方在酒店附近部署及作高調巡邏,在接近凌晨時分更出現警民衝突。而從周梓樂的telegram群組對話可知,他當晚向朋友稱「喺停車場食花生」「拎啲嘢俾人」,相信他因關注衝突而處身停車場,沒有證據顯示他曾參與衝突。

鄭律師特別點名關注鄭郁棋博士及江金富醫生的證供。她指出,鄭博士並非前線搜證人員,僅依賴警方給他的證物作法證分析,惟警方在前年12月已有初步看法,認為周梓樂如片段中的白衣男子一樣,曾跨過3樓石牆,並遁意外方向調查案件,鄭的檢驗因而受限制。另外,鄭在庭上亦直言,警員魏冠傑校正閉路時間的方法值得爭議。

但無論如何,家屬接納閉路電視片段中,從斜路走上三樓的男子是周梓樂的最後身影,並接納8秒關鍵空白之說,但值得關注的是在8秒之間發生了甚麼。

鄭博士雖然在庭上提出了六點論證據,支持周梓樂誤以為3樓外有行人路,而意外墮樓的說法,包括他相信周曾跨過2樓矮牆、他的步速與距離脗合等。惟鄭大狀強調,這些證據純屬大膽推測,欠缺事實證據支持。另外,3樓石牆高1.2米,是否一道「矮牆」,以致令身高1.75米的周梓樂失足,值得商榷。

鄭大狀認為,鄭博士的推論環繞白衣男子的行徑,是十分危險的推論,並受到多方面限制,包括時間校正問題、他收到的資料是否完整、閉路電視的盲點是否有人出現等,可見證據出現大小缺口。鄭大狀重申,鄭博士是根據警方提供的證供給予專業意見,若陪審員認為源頭有問題或未夠穩妥,可選擇不接受。

至於江金富醫生的證供,鄭大狀則認為他僅引用學術文章、從簡單物理角度推斷周梓樂墮下的情況,但與文獻不同的是,停車場3道圍上一道1.2米的石牆,故不適宜套用文獻。

更重要的是,由於關鍵8秒出現空白,無人知道周如何墮樓,江醫生亦只能從他的傷勢推測。鄭大狀提出,江醫生特別提到周梓樂被人拋下的可能性,但家屬從未指控有兇徒出現,「唔知咩原因會咁講」。

鄭大狀直言,江醫生在第二份報告中,似乎更積極希望死因庭考慮他的觀點,更直言廣角鏡頭的黑影墮下時,其雙腳在空中處於高位,惟這一點連閉路電視鑑證專家鄭郁棋博士都不敢妄下判斷,形容江醫生的說法「積極進取」。加上,江以骨科醫生的身份,在未經化驗下便確定石牆上的紅印是油漆,其論調背後的原因和目的,交給陪審團作公平裁定。

鄭大狀又認為,江醫生所謂0.7秒的反應時間,是從交通意外數據所得,不一定可無差別地套用。另外,江醫生在庭上用假人努力模擬周梓樂墮下的情況,但都未能符合證供,似乎他作了眾多假設,只為令人相信周梓樂以與白衣男子同一方式,意外墮下,但由於證供存在空白,故這些推論並不穩妥。

裁判官高偉雄提醒,由警方給予指件作調查,是研訊的一貫做法,而江醫生是按他的指示,就石牆上的紅印提出意見。

最後,鄭大狀又謂,家屬對其他證供沒有太大質疑。雖然消防處在本研訊中,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但家屬相信消防員及救護員當時都盡力救援,希望藉此機會表達對他們的謝意。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