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研訊昨踏入第6日。時任校長羅婉儀出庭作供,對早前上庭作證的教職員指責其不尊重老師、學生及家長等的言論一概否認,指這幾天在庭上一直聽到「歪曲的說法」。

羅供稱,她曾因圖書館失書而召見死者,目的為交代調查結果。期間死者雖然看上去不開心,但從沒要求要離開。在死者從座位站起來時,在聽到羅「叫佢留番低講埋先」後,死者亦沒有拒絕。羅遂否認曾阻止死者離開,更稱「通常一喊就會俾佢(死者)離開」。

就在前年2月28日因忘記出通告而召見死者一事,死者因「聲沙」而未能回告羅的疑問,遂要求死者寫報告。羅指她當日精神壓力很大,稱一旦發生意外,害怕死者會承受不住,她又怕「保障唔到老師、學生既利益安全」,在情急之下才說:「你再犯咁嚴重既錯誤可能會連公積金都不保,你會唔會考慮辭職?」羅形容她當時的語氣是擔心及哀求的。

羅否認她不尊重老師,羅指她很著緊學校工作,會因工作問題而批評老師,老師對此未必認同。另羅對於早前老師在庭上指出其以往的不當言論一概否認。如她從無向死者說過:「收聲,唔好駁嘴。」羅稱她從不會死者大聲說話,死者亦從不會駁嘴。

羅在接受代表家屬的沈士文大律師的盤問時指,她在事發後不久就遭到「起底」,家人怕其「支持唔住,做傻事」,所以她接到別處居住。她亦在事後一日因接受不了事情的發生而「瞓唔到,成個人都行得好慢」,所以去了看醫生。之後同月10日,她又再度入院,住了2個星期,並請病假至7月。

沈大律師質疑自死者墮樓後,羅作為校長從來沒有向傳媒、情緒及師生解釋過學校情況,沒有負起其應有的責任。羅則回應指她一直好想回到學校,但身體狀況不允許,再之後她已被東華三院解僱。

被問到導致死者墮樓的原因,羅回答指她應該「係28號處理得好啲」,不應在情急下對死者說:「不如你考慮下辭職?」但除此以外,羅再沒提出自己有其他行為有導致死者墮樓的可能,僅稱:「如果佢俾我知道佢嗰日好唔開心,我可以介入做啲野。」

沈大律師隨即指出,既然羅不認為自己有其他觸發死者墮樓的行為,她理應心安理德,不應有如此嚴重的心理困擾,以致未能處理後續事件。羅指「死左個同事,好難接受」,加上遭到輿論抨擊,精神承受不了,直言:「我唔識處理,我短時間成為左一個殺人兇手...」

就羅全盤否認其他教師對其不尊重師老師的指控,沈大律師質疑所有證人均是在宣誓後作供,不會無中生有。羅回應:「真係唔明白佢地點解要咁做。」羅亦指此次事件令到好多人對她有憤恨和不滿,並說:「我無機會同佢哋講任何野,所以我都唔明白個說話會咁失實。」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