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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網絡零售巨頭亞馬遜(Amazon),於2002年開始以「AWS」(Amazon Web Services)品牌開啟雲端運算服務,並於2014年進入中國內地市場。惟在2018年,北京一間2003年才成立的科技公司「炎黃盈動」控告亞馬遜商標侵權。北京法院近日判處亞馬遜敗訴,不但失去「AWS」商標的內地使用權,同時需要向「炎黃盈動」公司賠償逾76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對一審判決表示不認同,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據商標查詢網站顯示,亞馬遜和「炎黃盈動」都有申請註冊「AWS」商標。「炎黃盈動」公司早於2004年申請注冊「AWS」商标,2008年獲准准註冊並持續使用,內容包括廣告宣傳、技術研究、電腦程式等。亞馬遜則是直到2012年才申請註冊帶有微笑標識的「AWS」商標。

「炎黃盈動」18年起訴亞馬遜及其中國合作夥伴侵犯商標,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3億元人民幣。北京市高級法院上周三(30日)公布判決書,指亞馬遜所使用的「AWS」商標,容易導致公眾對相關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因此要求亞馬遜不得再使用近似商標,還需要在《中國知識產權報》上刊登聲明説明自己侵權,以消除對「炎黃盈動」公司商標的影響。

對於有關判決,Amazon Web Services (AWS) 回應指,該公司創造雲端服務,早在其他公司推出類似服務之前,便以AWS的名稱使其雲端服務於全球廣為人知。亞馬遜是首間公司在中國使用AWS標誌推廣雲端服務,並已持續多年。該公司不認同法院的一審判決,並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建立時間 22:23(7/1/2021)
更新時間 13:15(8/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