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拒絕加班至9點被申通快遞辭退 被判違法將上訴
01月08日
上述事件是當下職場「996」(朝9晚9點,一周工作6天)引發衝突的一個典型事例,其背後是「996」的日漸常態化。與以往的「遮遮掩掩」不同,如今在職場招聘中,一些企業已經將「996」擺在明處,將其列為招聘標準之一。2021年春季招聘已經開始,有許多大學生反映,面試中均被面試官要求針對「996」制度表態,能否接受「996」已經成為求職者的必選項。
但事實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按照「996」工作制的時間來計算,員工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一周工作6天,這早已嚴重超出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長,侵犯到了員工合法利益。
1月5日下午,新華社在微博發表社評:「畸形加班現象必須堅決遏制!逐夢得拼搏,成功須奮鬥,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能被忽視甚至被侵害。讓勞動者超時工作、透支健康,是違法操作,是對奮鬥精神的背離。加強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讓追夢人健康地奔跑,讓企業發展更有溫度,才是奮鬥該有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