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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中機場「和你飛」集會,3名示威者賴雲龍、畢慧芬和何家樂早前被裁定參與暴動,以及襲擊《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罪成。律政司沒有向法庭為判刑提供律政司立場。李慶年法官反映,律政司為何不肯在原審時反映立場,但在上訴庭時則表明刑期範圍,質疑「公義係未只係響上訴庭發生」,又諷刺「都唔知邊個要改革」。法庭將下午2時半頒布刑期決定。

在求情中,法官李慶年接納三人參與事件僅出於突發,辯方求情指畢慧芬受病情所困,控制能力低和容易被人煽動。李官同意對智障人士的判刑不能太長,否則會惡化病情,而且由於被告的理解能力,判刑阻嚇性似乎作用不大。

但法庭不同意何家樂是一時衝動犯案,李官反映,何家樂在片段中「差啲打埋郭家麒」,而他的數日後在私家車被捕後,車廂猶如武器庫,相信很大機會車上的武器應用在社運上。

至於賴雲龍透過律師反映自己希望在囚其間進修,並呈上由議員鄭松泰和父母等撰寫的求情信,指自己因從眾而犯案。法庭留意到參與暴動的人至少有40人,其中20人相信是核心施襲者,故法官認為至少有十多人仍逍遙法外。但法庭不同意辯方形容,機場當晚11點時仍「大致和平」。法官反駁現場部分場面令人側目,相信案件對市民的傷害不限於「不能上班」的阻礙,更傷害了市民的心靈。

李官後來解釋,因為上訴庭要求原審庭判刑時要考慮對社會的影響,又希望辯方明白「基層法官好嚴峻」,否則又有「政客要求司法改革」。他又提到最近的上訴庭判辭均裁定原審法官犯錯,更加斥原審裁決「錯到無可再錯」。他反映以往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只為針對「觀點與角度」,好少如此直接批評。

後來當律政司陳詞時,李官又著控方提出其判刑立場,包括律政司認為合理的刑期範圍,惟控方沒有表明立場。李官反映,為何控方原審時沒提出,反而在上訴庭時提出刑期建議和立場?質疑「公義係未只係響上訴庭發生」,又諷刺「都唔知邊個要改革」,期望律政司能提供意見,否則法庭又會「被人有組織煽惑仇恨」。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