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外界倡設量刑委員會 張舉能:上訴及審刑覆核屬有效方法
01月11日
張舉能指出,量刑是司法職能的重要一環,由法官獨立履行,在普通法制的角度之下,上訴法院處理上訴和審刑覆核的時候,就是負責糾正下級法院的錯誤,並消除下級法院之間判決或者判刑之間的差距,及發出具權威性的量刑指引及指導。
張舉能表示,社會提出量刑委員會的建議是因應下級法院在最近日子就社會事件有關案件若干量刑決定而提出。認為上訴法庭已是更有效及更常規的方法,消除判刑的差異。
他又指,上訴法庭至今已經一共處理了不少於8宗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的判刑覆核,並就這類案件發出重要量刑的指引和指導,相關指導對所有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未來亦會有不少於7宗類似案件會處理。